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的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评价办法(试行)》、《苏州市宜居示范居住区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近日,市住建局组织对拟申报2021年度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的42个项目进行了复评。
市住建局宜居办与第三方调查机构组成复评小组,现场探看了各申报项目的建设、改造实效,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项目进行评价。
从现场情况来看,全市各地能紧紧围绕省、市宜居示范居住区相关要求和具体建设、改造目标,在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垃圾分类、建筑节能、加装电梯等工作方面重点建设提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停车位改造) (家装电梯)
(楼道科普角) (日间照料中心)
复评工作将持续到11月中旬,届时将评选出一批市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并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
(共享充电设施) (儿童活动场所)
(无障碍设施) (智能管理系统)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相关工作,通过创建、改造,着力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区提升和新建居住区建设水平,积累一批不同类型宜居住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